【所謂書寫的意義,是在紀錄,還是竄改某部份記憶,存在或不存在的。只要下筆,必有取捨。】
我以為自己很坦白,對別人坦白,亦對自己坦白。然而,當我翻閱過去的日記,卻總能輕易在其中發覺日記之外被遺漏了的真實,一個連寫日記都要自欺的人,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是坦率的?對自我都無法坦承以對,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是真誠的?阿孟在沙灘寫下『我是女生,我愛女生』的心情,我懂。當一件不被容許的事實發生,我們唯一能做的卻只是自我催眠;然而,催眠的魔咒被完全打破之後,卻依然無法逼迫自己面對,那連自己也無法自我告白的事實。對自己告解,是奢侈的;而阿孟終於做到了。
回望青澀的過往,一路跌跌撞撞地走來,羞於坦承愧於面對的許多記憶已模糊難辨。成長究竟是一個過程或是一種轉變?是突如其來或是循序漸進?阿孟與小士的成長是無防備的、突如其來的,所以刻骨銘心。於我而言,我看不見自己改變,丟失了屬於自己的夏天;但,那又如何?不定時地回頭檢視自己,不願錯過成長的軌跡。
記憶並不可靠,刻骨的傷過痛過笑過哭過遺忘過;之後,我選擇提筆寫下一切。無論當下怎麼用力地告訴自己不能忘,時間卻在不經意間連曾經用力地努力過的痕跡一併帶走。無論想記下的或不願記住的,這麼不明不白地丟失,太冤了。
如果書寫是一種竄改,那麼不書寫是否就能矯正?如果記憶是必須被竄改的,不去想是否能真的完全遺忘?當用盡一切方法也逃不開真實的存在時,放開一切去坦承是否就能不再痛苦?Who Knows?如果不管怎麼樣都是痛苦,繳過昂貴的學費,我相信自己學會對自己告解,學會了free my mind。
※ ※ ※
【跋】
本文名之為笑忘書,無關昆德拉,只是單純的一篇笑著遺忘的文字。有些事兒總根植心底拔除不了揮之不去,面對回憶,大多數的時候我總是笑著流淚。將自己的心狠狠剖開,明知會鮮血淋漓我卻全不在意,沒有淚,什麼都沒有。笑著遺忘,是件浪漫的事吧,我想。
僅以此文獻給自己,以及所有無法啟齒的回憶;亦恭喜自己,我終於能夠笑著面對,自己的一切。
May.23'03
PS:續上篇,這是其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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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
笑忘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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